國泰安康住院醫療終身健康保險 (3.0%)
投保規定 |
1.投保年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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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歲(出生滿15天且正常出院)至49歲 |
2.保險期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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終身 |
3.繳費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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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繳、半年繳(限自動轉帳方式,但組合商品不受此限) |
4.無體檢投保規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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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保年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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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歲以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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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~49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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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保限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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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體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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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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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投保金額限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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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保年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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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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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~6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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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歲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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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保限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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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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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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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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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低日額1000元,並以500元為單位增加 註:非本公司壽險有效契約者,為高2000元
本公司壽險有效契約者累計
病故保額<300萬者,最高3000元
病故保額300~499萬者,最高4000元
病故保額≧500萬者,最高5000元 |
保險利益 |
保險期間 |
終身 |
保險範圍 |
被保險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疾病或傷害,而住院診療時,本公司按其投保日額負給付之責.
(疾病),係指契約生效日起三十日以後或復效日起所發生的疾病 |
保險給付 |
住院醫療保險金
(最高365日) |
30日以內 |
按(投保日額×實際住院日數)給付 |
31日以上 |
實際住院日數30日以內之部份,每日按投保日額給付;31日以上之部份,每日按投保日額2倍給付,計算公式如下:
(投保日額×30日)+(投保日額× 2 ×超過30日之住院日數) |
特定手術保險金 |
施行保單條款附表所列特定手術項目者,按投保日額50倍給付 |
加護,燒燙傷病房保險金(最高365日) |
按(投保日額× 2 ×實際住進加護,燒燙傷病房之日數)給付 |
急診保險金
(同一次住院以給付一次為限) |
經急診治療而後住院,或雖未住院但於急診室接受急診治療超過12小時者,按投保日額50%給付 |
緊急醫療轉送保險金(同一次住院以給付一次為限) |
以救護車緊急醫療轉送後住院者,按投保日額給付 |
住院回診保險金 |
住院前後一週內因治療同一事故而於醫院接受門診治療者,按(投保日額× 25% ×實際門診日數)給付;若住院期間曾接受手術治療者,則期間延長為住院前後二週內 |
備 註 |
本險因費率計算考慮脫退率故本險無解約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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